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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

Q: 专利无效宣告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主体信息材料: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Q: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A:(1) 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 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4)无效宣告请求书

(5)无效宣告收权委托书


Q: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